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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
供方:庆云一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:YNHT/2012/10/12
需方: 签定地点:庆云
合同有效期:一年 签定时间:2012-10-12
标的、数量、价款及交(提)货时间
产品名称 规格(mm) 批量(只) 单价(元) 合计(元) 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
50L塑料桶 1000 65 65000 陆万伍仟元整
第二条 质量标准:国标。材质HDPE.
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:在正常使用情况下,对第一次使用按GB13508-92标准负责.!
第四条 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;无
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货款结清时起转移,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,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。
第六条 交(提)货方式、地点:供方负责送货到山东烟台市。
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汽运;此价含税含运费。
第八条 检验标准和提出异议的时间:按第二条验收,从货到柒日内需方有权提出异议。
第九条 结算方式:款到发货。
第十条 交货数量与交货期:款到后,一个工作日安排发货。
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: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》的规定,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损失。
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;协商或调解不成的,提交受损方当地人民法院裁决。
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,供需方各执一份。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,既具有法律效力。任何一方不得自动变更和解除,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,须经双方协商一致,另立协议。传真件视同正本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涂改无效。
供方:庆云一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
供方(章):
地址:庆云县渤海经济开发区
法定代表人:
法定委托人:齐经理
电话:0534-3761108
传真:0534-3776877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庆云支行
帐号:1612007509024890733
邮政编码:253700 买 需方:
需方(章):
住址:
法定代表人:
法定委托人:
帐 电话:
传真:
开户银行:
帐号:
邮政编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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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ec |
50L |
Quantit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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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ice |
50 |
Packag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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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 |
Valid Until |
2013/10/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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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联系方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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